(一)立义。为求得每一曲的独立,不和以前所奏过的相同,首先必须立义。立义基本上和命题相似。但是可以是一种情绪、一种意念、一种感觉,而不必很具体。这样既有好的开端,也不会盲目、散漫和杂乱。即兴演奏是有思想的艺术表现,绝不是盲目杂乱的音响堆放。但这立义必须在演奏之前迅速完成,只能是以平时修养来激发灵感以实现。如果是平日已经有过的思想和构思,用以作即兴演奏,不但会和以前或以后的即兴演奏发生相同的表现,而且也不是真正的即兴了,则失去了即兴演奏的纯正性和艺术价值。
(二)构思。即兴演奏的构思不可能有全面的设计。但是如果不作构思,则很难产生新的格局和新的个性。这构思主要在于对此次演奏所要突出的个性、特征加以预想。这个构思也是一种灵感式的,它须在开始演奏前的短暂时间内完成,但还可以在开始演奏之后继续同时进行构思。因而构思的精神活动是可以存在于整个即兴演奏过程的,它是引导即兴演奏的重要动力。
(三)守义。立义之后,可以在整个演奏过程中不离开它,始终表现演奏之初所确立的感情。可以有标题性,也可以无标题性,当然可以有灵感式的发挥和改变,但太自由就有引出或走向曾经有过的音乐形象的可能,而妨碍了求变的原则。
(四)发挥。即兴演奏要有新意,要不重复旧曲,必须以发挥为第一原则。在演奏过程中,随着思想和意识的流动发展变化,而形成新的旋律,有时是一个情绪的波动,有时是一种意识的走向。有时本要下行反而上行,有时级进却突然要跳进。本来可以作长音,突然又作密集音型。本来是平稳音型却忽然作切分……等等。就都是在灵感的支配下,在已经立义而有主体有中心的前题下作出新的选择、新的表现和新的发挥。
(五)技巧的引发。在即兴演奏中,既然变化是主要的艺术特征,则努力创造和利用一切可能和机会取得变化,演奏技巧的引发可以说是经常的、普遍的和积极的。
“经常的”是说每次即兴演奏都会有这种情祝。“普遍的”是说一次演奏中几乎在各部分都会有这种情况。“积极的”是说在即兴演奏中,本来技巧是立义和构思之外的东西。一般不具有思想。但它却又可以引发灵感加入意识的流动,可以推动意识流动,也可以改变流向和终止前一段的流动并产生新的流动。
所谓“技巧引发”,有时是忽然运用了某一指法的组合,有时是本要取某音但用了其它音,或是某种指法的无意识选用而脱离前面的音乐基础,甚至弹错了弦,出现了不准的音,出现了噪音,产生了某种预想之外的休止等等,都可以造成灵感而引发新的音乐进行。但必须有所回归和加以足够的把握,以达整体的统一。
十二、即兴吟唱。古琴的自弹自唱可以叫做吟唱。古琴音量小,自弹自唱的琴歌也不是面对许多听众的表演,而是自我内心感情的寄托,自我排遣,顶多是为一个或几个友人的吟诗一样的唱。即兴吟唱也是古琴自弹自唱的一种。
即兴吟唱在中国古代记载不少,主要在汉蔡邕撰写的《琴操》中。其中许多曲子是在某一事件中,主要人物当场即兴自弹自唱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思想感情。词和曲是同时产生的。这一音乐形式可能仅仅是存在于很古时代(公元前七世纪左右的春秋战国时期)。后来的记载中就基本上看不到这种即兴作词作曲的自弹自唱的事例了。
我的即兴吟唱属於音乐艺术。音乐是即兴的,唱词则是用古代、现代的抒情诗。即兴吟唱是在拿到诗之后,先读一遍,先有一个总体的大概了解,并且以此引发灵感,明确立意,急速构思,即开始作即兴吟唱,也就是即兴配曲的自弹自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