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宇宙间但凡有生命的物体,都会焕发一种蓬勃的活力,而有生命的东西才能深刻的感动人,中国汉字的书写之所以成为艺术就因为咱们汉字的书写本身能够让字充满活力,所以咱们历代来形容书法的时候会将书法比喻为龙的飞腾。这是汉字有骨有肉、有气有血有神的表现。我们根据书法美学和中国美学的分类把中国书法总结成了四美:生命活力之美、结构规律之美、物象和质地之美、精神和意境之美。
因涉及的例子太多而篇幅有限,同样也为了您能够深入理解,所以就将文章一分为二,先谈四美中的前两美,即生命活力之美、结构规律之美 。

生命活力之美
先看王珣的《伯远帖》,他写的这个“不”字仿佛一个人在跳舞,有一种飞旋的动态,这是他的生命感。再比如怀素的《苦笋帖》当中“乃”字的那一撇好像毛笔在纸面上急刹车一样,又像是流星从天空中飞过,速度感和力量感都非常强。还有就是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它的所有的线条是血脉充盈的,是线条饱满的,咱们看都是一种充满生命之美的线条。

而一切咱们书法中所说的败笔都肯定是没有生命之感,都是一些枯死的东西。我们古人将败笔归纳出了“笔病”,比如笔画像“干枯的折柴” 、“像将死的蛇”。这些东西都给人一种不愉快的观感,所以说不擅长写字的人下笔是没有骨肉的,就更不用说神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