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演奏家和玩家的异同
从相同点看,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首先是演奏的基本要求是一样的,都是演绎音乐并力求把音乐作品的内涵、美及其意境都表现出来;其次是在音符层面上,形态也是一样的;再次是在演奏依据上电是一样的,都来自乐谱的要求。
从不同点看,二者之间,你是你,我是我,有着很大的差别:
首先,从演奏的目的与行为来看,他们存在他娱与自娱的区别。演奏冢的每场演出面对的是欣赏他们表演的听众,作为二度创作的严谨体现,讲究规范、严格、到位,对曲子的内涵、意境、风格、韵味,包括对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和创作背景,甚至是对作曲家本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审美习惯都要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力求能准确地把曲子演绎好,把作曲家的意图表达出来。这些要求,也是作为演奏家的最起码的要求。同时,演奏家负有责任感、使命感并有强烈的被认同感。尤其是中国的主流演奏家群体都是以演奏音乐为谋生手段的,是领固定工资的,演奏是工作,是一种服务行为。主体思维是根据各观的需要而活动的,比如演奏的内容、风格、意识、手法包括曲目的选择,都需要根据不同的听众群体的需求而变动,多少有些迎合的味道。个人的意识服从领导的意志或听命于演出商的选择,也是常有的事,缺少自由空间。有时演奏家们甚至是在被动演奏,也需要被认同。无论你的水平有多高,想法如何好,但领导不点头,听众不欢迎,你也是白搭。因此,演奏家的境遇有赖于他们完成演奏后观众的反应程度。观众的认同感是他们是否获得成功的依据,无论是何时何地的演奏,假如欣赏者对他们的演奏反应冷淡,他们就会感到郁闷和痛苦。因为,他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市场,影响生计。由此可见,以音乐演奏为职业的演奏家带着功利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演奏,心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约束,对其艺术空间的开拓多少是有些影响的。当然也不排除当他们的演奏很精彩时,听众的共鸣和互动也会反过来刺激演奏家的激情而有更好的发挥,但面对压力,能够做到尽情发挥的演奏家是为数不多的。简而言之,演奏家的第一需要是生存,看重的是结果。
可见,玩家跟演奏家最大的不同在于:玩家演绎音乐只是为了满足自我,崇尚唯美,没有责任和义务,对别人的认同也不会过分在意,你说他曲高和寡也好,离经叛道也罢,他都无所谓。玩家看中的是演奏过程中的自娱自乐,只要过程是愉悦的,足矣。
其次,玩家与演奏家相比具有更自由的创造心态和更无拘无束的创造空间。由于他们心情放松、思想自由、思路敏捷,对艺术的想象力更加丰富,对个性的张扬也是畅通无阻,对意境的表达和形象的刻画往往会有超常的发挥。我已经不记得曾经有多少次在广东音乐的“私伙局”(即民间三五成群、以自娱为目的而组成的自由演奏组合)的“玩音乐”中听到非常精彩的演奏。有些亮点是舞台上很难见到的。在一次我们排练粤剧《伶仃洋》,中途休息时同,广东省粤剧院的著名指挥家万蔼端先生和广东公认的高胡高手黄自良先生分别用扬琴和高胡随意合奏了一首广东音乐名曲《雨打芭蕉》,此次合作让我终生难忘。他们只是工作之余的自我消遣,没有功利、没有约束、没有刻意,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两个人就像天真无邪的顽童,在音乐的天地里自由地玩耍,手中的乐器简直成了他们的玩具,两人心领意会的审美情趣和互补互动的合作自觉,大大地激发了他们的演奏教睛和灵感。扬琴的出其不意、挥洒自如、来去无影的即兴加花和高胡的晶莹透亮、调皮活泼的音色以及随意而发、随心而动的太极弓法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让你眼花缭乱,不可思议。浑然天成的默契演绎,真是精彩无比,在场的人无不惊叹。他们没有正式的合作过,只是随意的“玩玩”。那无意之间的“玩玩”,却“玩”出了意想不到的新境界。当然,这要归功于他们各自的深厚的民间音乐功底。我想请他们再奏一次,想把它录下来,他们表示已经无能为力了。真情的自然流露和一刹那的灵感是难以再现和重复的。曲子是如何演奏下来,他们本人也回想不起了。只是他们合作的过程像一对一见钟情的情侣的约会,激情无限、快乐无比,两人完全陶醉在演奏的过程当中,别的都记不得了。这是典型的玩家心态,在舞台上是很难有这样出色的表现的。本人认为,只有玩家的心态才更有可能达到艺术的个性释放和体现,才有可能开拓更宽阔更高远的艺术的天地。正如著名美学家席勒在分析艺术起源于自由游戏时强调:“在审美的国度中,人就只需以形象显现给别人,只作为自由游戏的对象而与人相处。通过自由而去给予自由,这就是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