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教育的第一对象。我们很多中国父母不会家庭教育,要么亲情剥夺,要么溺爱过度,要么教育畸形、急功近利、分数至上。”1月27日,在“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与边界”学术公益论坛上,特级教师李庆明说。论坛上,专家学者探讨了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与边界。该论坛为公益论坛,由新家庭教育研究院主办,郑州益爱海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办,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有“养”没有“育”的家庭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康丽颖教授和大家分享了她的调查。去年暑假,康丽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做了47个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的访谈。她问了很多孩子:“你的爸爸妈妈怎么对你进行教育的?”很多孩子说我们家就没有家庭教育。还有孩子更直白地讲,我们家只有‘养’没有‘育’,父母把我们养大了,但是忙于生计根本没有时间陪伴我们,也没有教我什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党委书记陆士桢教授认为,家庭教育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人品德。家庭教育的功能还应该包括抚育:抚养和教育。同时,家庭教育还需要传递价值观、培养行为模式、情感特征。“家教做基础才能产生家风,家风好才能产生好的家庭。” 陆士桢说。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三者共同努力才能促进儿童的成长。”康丽颖认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孩子,首先是生理健康、心理正常,然后能适应社会,掌握社会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素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分析,我国目前能够直接面向和服务家长的主要有三种力量:妇联、社区和学校,相比而言,能够对家庭进行有效指导和服务的中坚力量主要是学校。妇联、社区、关工委等部门开展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主要也依靠学校。学校在教育引导家长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其一,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有着专门的教育从业者,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全方位的覆盖面。其二,学校有为了孩子而教育家长的动机和责任,相对于妇联、社区、关工委等机构而言,只有学校与家长在法律上是孩子教育的责任人,二者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目标一致、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对学生成长负有法律责任。
通过学校指导家庭教育,家校合作呼之欲出。但是家校合作实践起来并不容易。
缺乏专业性的家校合作
在洪明看来,家校合作中,家长存在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等问题。缺位,主要是指家长把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孩子出问题,不做自我反省,习惯性地将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越位,就是家长干了自己不应该干的事,比如学习,有的家长不满学校的学习内容与进度,另起炉灶;有的家长让孩子选择性学习,自认为不重要的就让孩子不学、少学。选择性学、重复学、提前学、超纲学,不仅给孩子增加不应该的负担,还给学校教育带来很大困扰,打乱了正常的教学进度。不到位,就是指家长缺乏指导孩子成长和学习的能力。
“家校合作,教师是非常重要的中间环节,教师会面临哪些问题,是不是能够承担起这样的工作?”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东副教授从学校的角度,抛出了这个问题。
王东认为,家校合作是一份很专业的工作。“我们的教师专业能力培养方面,有没有相应的培养?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教育课程培训体系里有没有相关内容?如果本身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能力,又没有家校合作的培训,家校合作对教师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东西。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已经占据了老师大部分精力,教师在时间、精力上是否能胜任家校合作的工作?”
去年王东曾在北京一个区县做过家校沟通的问卷调查,有一个问题是问家长在家校沟通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调查结果显示:家长主要是志愿者、听众、助教。“这些作用更多地是从学校出发,学校中心主义的。”王东说。从教师对家长的评价来看,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目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能受到照顾。
“家校合作过程当中,学校希望家长扮演什么角色?资源开发者,有什么资源拿到学校来用,帮助学校进行教育。对于家长来说,参加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我自己的孩子。”王东说,“面对由工具支配的家长和学校,合作中各为己利,如何真正实现家校共育和合作?”
王东在调查中遇到的问题,李巍也亲身经历过。今年是深圳罗湖翠北实验小学校长李巍从教32年。回忆起自己30多年来家校合作的经验,李巍用了四个十年作为分水岭。
“第一个十年,我们做家长学校,校长告诉我,家长是用来告诉、用来命令的。第二个十年,我们跟孩子们做习惯。我们觉得家长是用来尊重的,不尊重家长,不和谐,无法共同做好。第三个十年,我们体会到:家长原来是用来学习的。”李巍说,现在第四个十年,李巍任职深圳翠北实验小学。“我想得最多的可能是边界、分寸和度,对我来说是最重要,家长是用来信任和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