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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11/22 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点击:0 
 
 

  10.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工程。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根植三晋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积极构建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体系,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坚持保护、研究、普及并重,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国民教育、民间传承、礼仪规范、社会参与和舆论宣传、文艺创作等方式,传承中华文化、红色文化基因。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中符合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浓郁山西特色的文艺作品。建立三晋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投入力度,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总结好试点工作经验,抓好推广普及工作。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和曲艺杂技等的扶持,加快推进《三晋名人》《山西文华》等重点图书的编纂出版工作,精心制作反映炎帝文化、尧舜禹文化、佛教文化、黄河文化、关公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等的电视纪录片。扶持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工作,深入推进文艺精品进校园、地方戏曲进校园、民歌民舞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实施“山西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制定一批戏曲配套保障措施,推出一批戏曲精品力作,打造一批戏曲品牌,命名一批戏曲之乡,建设一批戏曲传承研究创作基地,确立一批省级戏曲创作演出重点院团和戏曲名家工作室,推出一批戏曲拔尖领军人物,培养一批青少年戏曲人才,出版一批戏曲文化书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发掘、梳理和研究,办好高平炎帝、临汾帝尧、运城舜帝、大同云冈、忻州五台山等文化旅游招商活动,办好武乡八路军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文化旅游品牌。
 

  11.实施网络文艺扶持工程。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支持优秀网络作品进行多种形式的版权开发和申报各级文艺评奖,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实施优秀经典传统作品上网计划,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推出具有山西风韵、格调健康的网络文艺精品,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加强山西文艺网、山西作家网、山西演艺网、中国晋剧艺术网、山西数字文化共享平台等重点文艺网站的建设。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搭建网络文艺人才交流展示平台,发挥网络作家协会等的积极作用,办好网络文艺人才培训班、研讨班,推出一批网络文艺创作的领军人物。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12.实施文艺阵地建设工程。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的积极作用,重点推介山西文艺成就、文艺活动、文艺精品、文艺名家和文艺队伍。办好《山西文学》《黄河》《名作欣赏》《戏友》《映像》等文艺刊物。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支持建设各类专业性博物馆,鼓励企业、高校、民间组织和个人建立各具特色的专题博物馆。对民办非营利文化基础设施在资金、用地等方面予以扶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举办各种展映展播展演展览和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文艺单位和文艺协会等的管理,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工作导向。加强各类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的立项、采购、评审、发行等管理,把好文艺宣传和文艺管理的导向关、准入关、出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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