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需要被称之为"交往需要",这是指,孩子希望获得自己所在的群体──如家庭中的父母、班级中的同学和老师、同伴等──接受、喜欢和认可的一种需要。这是人作为一种群体动物的本能需要。孩子"听话"的实质性心理基础就是这种原始需要决定的。我们必须承认那种天生对学琴感兴趣,学琴能够使他出类拔萃,又特别爱听音乐的孩子是不多见的,但可以肯定每一个孩子生来都是希望与家长有一个和谐关系的。大部分孩子都能够自然地在家长的引导下开始学琴活动,就是"交往需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没有一个孩子在学琴过程中不包含这一动机因素。从这一点来说,没有一个孩子不是在"为家长练琴"。尤其是当一个孩子生来根本就不喜欢音乐,对乐器也没有什么兴趣,而自己没有很多音乐才能,所以弹琴从来也没有使他获得过什么自尊的满足,而家长让他学琴的一大堆道理,他既听不懂,也体会不到时,顺从家长的意愿,不与家长发生令人不愉快的冲突,就成了他唯一的学琴动力。这时如果家长还说"你这是给我练琴呢?"孩子自然就会很委屈,因为,如果不是给你练琴,他根本就不会去学琴。因此这种需要也是使学琴持续下去的非常重要,对于很多孩子来说,也许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动力。如果家长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反而使孩子觉得,自己一练琴家长就生气,是因为学了琴家长才开始不喜欢他了,那么进一步的学琴活动没有高压政策就很难持续下去了。而高压政策给孩子个性的发展与家庭关系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这些需要可能同时具备,也可能具备其中的某一项,或两三项。总的来说,是越多越好。因此当孩子弹的乐曲不好听时,你应该告诉他曲子练熟了就好听了,因为这会诱发他的审美需要;千万不要说孩子爱表现,说孩子爱当别人面表演是"虚荣",因为这会将学琴中力量最强的一种动力蒙上不光彩的阴影,而削弱这种动力。更不要说"你这是给我学琴吗?"因为事实上很多孩子就是在给家长学琴,因为他们自己根本就没有学琴的需要。经验告诉我们,目前"为家长学琴"的孩子很多,家长应该意识到这是儿童学琴中的"交往需要"在起作用,"为家长练琴"是儿童学琴的重要动机因素。
应该注意的是,儿童交往需要的对象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的。幼儿时的主要交往对象是家长;上了小学时学校教师成了他的交往需要的主要对象,这时家长会发现孩子"光听老师的话,不听家长的话";但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他们都是长辈,年龄还小的孩子的交往需要主要表现是获得长辈的接受与认可,但孩子到了初中左右时,他的主要交往对象就是同伴,孩子已经有了强烈了自主的需要,独立的意识,并且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与成人世界抗衡的力量与勇气,这时家长会发现孩子"连老师的话也不听了"。高压政策此时要么已经破产,要么已经受到严重抵抗。很多本来不愿意学琴的孩子就是在此时彻底学不下去了,其根本原因在于与家长的"交往需要"已经不再重要,维持学琴的最后一个动力消失了。这是那些由于看到了高压的暂时效果而相信高压政策的家长始料不及的。
学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好琴就更需要持久的动力因素,这就要求每一个教师与家长清楚儿童学琴的需要是什么,即构成儿童学琴的根本动力是什么,要注意把自己的需要转化为儿童的需要,并且要注意把握不同需要之间的转化,从而形成稳定、持久的学琴动力。比如唤起孩子的好奇心,让他(她)觉得学琴有意思、好玩又好听;进而提出会弹琴可以在小朋友面前表演,可以参加演出活动,如果弹得好,还可以参加比赛,和许多小朋友一起弹琴;告诉他,看到他弹琴你是多么高兴,你是多么愿意听他弹琴……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逐渐给孩子听一些好听的音乐,读一些音乐知识、音乐史上的人物的故事等等,使孩子从对学琴的兴趣扩大到对整个音乐艺术的兴趣,从而达到通过学琴使孩子获得广泛音乐艺术修养的目的。(来源:太原大地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