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1月14日公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考试时间和办法。
报名、考试资格
凡符合我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6〕15号)文件规定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 省级考试。
1、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艺术与科技、表演、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级联考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
美术、音乐、舞蹈类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考试
(一)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1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18日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
速写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二)音乐
1、考试科目: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2、理论考试: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于12月18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