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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艺考
2017年山西高考艺类考试省级统考、省级联考的考试办法、时间、内容
日期:2016/12/23 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点击:0 
 
 

  4、考试科目:

  (1)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2)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才艺展示(戏曲、曲艺、杂技、魔术、乐器(所 需乐器自备)等)。

  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七)播音与主持艺术

  1、报名:2016年12月11日—15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网站

  (www.arft.net或[url]www.cusx.edu.cn[/url])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2017年1月6日—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①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②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③文学作品朗读:现 场抽题(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限2分钟。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艺、演奏类(除钢琴外,其它器乐自备),限3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2分钟,体裁不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省级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成绩应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资格举办上述专业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 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它具有上述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 视文学专业须使用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级联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须于 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来源: 中国编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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