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韵之美
声情并茂是诗词的突出特点。在古典诗歌中,声和情是密不可分的,“声”既指汉字本身所具有的四声及其科学的排列组合所形成的声韵旋律,又是指诗歌的配乐。诗歌本来都是可以唱的,诗是歌词,歌是乐谱。由于后来诗歌逐渐从配乐中脱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文学体裁,所以我们所说的“声韵之美”主要是就汉字本身而言的。
先贤总结出汉字有四声(即平上去入),四声又归纳为平仄两个声调——平是平和的声调,仄是崎岖陡峭的意思。汉语的特点是两个字为一个基本音节,平声音节“平平”和仄声音节“仄仄”交替排列就会有起伏抑扬、一波三折的优美韵致。在近体诗中,两句为一个基本句组,称为一联,一联的两句之间平仄相对,两联之间平仄相粘,这样就会形成既有对立又有统一的韵致。同时,为了形成诗句余音的间隔呼应、循环呼应,每一联的末尾,也就是偶数句最后一个字的位置,会使用相同韵尾的字,这就是押韵。
这一系列搭配排组的规格律法称为格律。由于有了格律,诗词即使不配乐,仅凭自身的声韵之美,依然富于音乐性,依然可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流传久远。陈寅恪先生说:“若读者不能分平仄,则不能完全欣赏与了解,竟与不读相去无几,遑论仿作与转译。”这种声韵特点,不仅局限于诗歌,更是普遍存在于中国文化之中。甚至可以说,不懂平仄及其规律,很难真正了解中国文化。
事实上,不少诗人在创作与批评中,对于声韵的把握不仅止于平仄,还细化到四声、五声及其组合搭配,这在词中体现得尤其明显。由于词的句式更加多样化,从一字句到十字句乃至更长的句子都有,其声韵也就更加多样且富于变化。
少字句之顿挫,如蔡伸《十六字令》之“天”,苏轼《定风波》之“归去”,元好问《摸鱼儿》之“问世间”,李清照《声声慢》之“点点滴滴”等;中字句之舒缓,如周邦彦《苏幕遮》之“一一风荷举”,秦观《八六子》之“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姜夔《鹧鸪天》之“看了游人缓缓归”等;长字句之贯纵,如柳永《八声甘州》之“对潇潇暮雨洒江天”,李煜《虞美人》之“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辛弃疾《粉蝶儿》之“昨日春如十三女儿学绣”等。这些不同节奏的句子有序组织起来,便构成了不同的旋律之美。
文采之美
文采,本义是指文辞之色彩。在色彩一义上,采与彩相通,词采、辞采、藻采与文采的含义差不多。多彩优美的词汇是中国文化审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诗词欣赏的重要方面。美好情怀在其内,美丽辞藻在其外,这样才能形成表里俱美的美文。但是,从六朝出现片面追求辞藻之美的风气之后,辞藻之美几乎被全盘否定,被讥为华而不实、文质不符,这其实是不对的。中国古典文学尤其是诗词追求完美,词汇作为诗词的基本元素,当然应该追求美丽动人。
诗人将一个个词汇铸造得无比美好,锤炼得超凡脱俗,修饰得色彩斑斓,这就是“修辞”。这里的“修”字既有修饰之义,又有美好之意,与现在所说的“修辞”是不同的。诗人讲究修辞的态度和目的是端正而诚恳的,所以《易经》说“修辞立其诚”。因为辞藻直接关系文采,需要载意、载道,因此有成就的诗人没有不重视辞藻的。杜甫说“文采风流今尚存”,又说“清词丽句必为邻”,鲜明地表达了重视辞藻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