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称他人手笔称为“芳翰”或“芳墨”,唐玄宗《登蒲州逍遥楼》诗:“一贤遗芳翰,千载肃如神。”可见墨迹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之强。
“对客挥毫惊四座”,“数行草圣妙如神”。对于书法的上品、精品,古今亦称“妙墨”、“妙翰”、“逸品”、“神晶”等。“妙墨”、“妙翰”指佳妙的书法作品。宋代朱熹《仙洲新亭》诗:“共说新亭好,真堪妙墨留。”据宋朝张误《云谷杂记·黄庭经》载:“晋有道士好《黄庭》之术,专意书尔,尝求于人。闻王右军精于草隶而性复爱白鹅,遂以数头赠之,得其妙翰。”《黄庭》即道家经典着作《黄庭经》。晋代这位道土为了道教大业不惜投王右军所好,精神确实感人至深。
对精妙非常、超凡脱俗的艺术珍品,前人还有“逸品”、“神品”之称。明代何良骏《四友斋丛说·画一》:“世之评画者,立三品之目:一日神品,二日妙品,三日能品。又有立逸品之目于神品之上者。”
书画同源而一家,故评论书法亦有“神品”说。明代陶宗仪《辍耕录·叙画》:“气韵生动,出于天成,人莫窥其巧者,谓之神品。”明代杨慎评王昌龄《从军行》说:“此诗可入神品”。
对于精通某种学问或技艺的专家,人称“方家”。在书法界更有此称,常用于书画题款。对于书画家也称为“法家”,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李远》说李远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造诣最高的书法家称为“书圣”。清代叶廷璃《吹网录·虎邱贺方回题名》:“词仙兼擅书圣,喜补墨林绿。”《梁书·王志传》亦有齐国将军徐希秀说王志是“书圣”的记载。
书法作品的赝品或伪造物又称“楚凤”。《尹文子·大道上》载:传说楚人有以山鸡为凤凰者,准备献给楚王,过了一夜,山鸡死了,国人便误认为真凤凰死了。唐代张彦远《法书事实》之三载李嗣真《书晶后》:“虽古迹昭然,永不觉悟,而执燕石以为宝,玩楚凤而称珍,不亦谬哉。”“燕石”是燕山产的类似于玉的石头。意为有些人执迷不悟,真伪莫辨,误将楚凤当作了奇珍。
(来源:中国书法教育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