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和要求:
1、艺术类校考高校录取要求
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校考高校的录取规则,在艺术类校考批实行传统志愿录取。
对于报考校考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2、艺术类省统考高校录取要求
对于报考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继续分类别按综合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在艺术类省级统考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现行政策中舞蹈类、时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文化课成绩占比为40%,改革后,新舞蹈类、表(导)演类的相应文化课成绩占比调整为50%;其余科类占比不变。
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办法为: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来源:中国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