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赛流程、简介
1.比赛模式:区域赛—全国总决赛。
2.参赛选手关注组委会信息发布平台,或到赛区组委会咨询具体比赛时间段和比赛地点。
3.选手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与比赛(14岁以下参赛选手必须要有老师的带领或父母的陪同)
4.参赛选手提前1个小时在大赛接待处签到并领取参赛证,在候场区等侯比赛
5.所有选手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安排,若有问题也组委会工作人员沟通。不得喧哗。
六、奖项设置及其它事项
1、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2006年3月13日)中第4条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本届大赛阶段,各奖项一律不设奖金和任何形式的奖品,只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牌(杯)、证书。
2、大赛设全市器乐组、声乐组、书画组、语言组及舞蹈组(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20名)获奖牌(杯)+荣誉证书。
3、教师奖:凡辅导学生参加本次大赛获得决赛一等奖的老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辅导教师荣誉证书。
4.组织奖:在本次大赛中组织工作突出、选送选手较多并成绩优异的单位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团体一等奖”“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艺术教育特色单位”“优秀艺术教育基地”(任一),颁发奖牌。
5、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参赛纪念证书。
6.选手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选手自理。
7.参加本次大赛总决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数将被记录在案,作为日后升学加分辅助作用,这是国家唯一认可有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