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理解,教育部控制民办招生的逻辑是这样的:
除去减负这个应有之意外,第一,如果民办校越来越火,而公办校将持续变差,选择民办校的将会越来越多,那么提供了财政供养的公办校将处于无人愿上的尴尬局面,国家对公办校投入的资源以及人力、物力都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同时,这也与教育公平的本质不符,教育公平的本意是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有质量的教育,而是不是只是让少数人享受到教育的红利。
其二,因为家长都选择去了民办,公办则会越来越萧条,学校越萧条,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越差,学校也就越不会出成绩,学习不出成绩,那么越不会有人愿意去上,这将会陷入恶性循环,直至最后公办校申请倒闭。学校倒闭,随之而来的则是人员的转移安置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也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场面。
第三,据教育部统计的数据,全国共有公办初中学校5.20万所(含职业初中11所)初中教职工419.38万人,专任教师 363.90万人,平均每所初中约有教师70人,如果有三分之一的学校消失,则有1.56万所学校消失,那么就有109.2万教师将面临转岗或者下岗的命运,这批教师,除了少数能转到其他公办、民办或者机构继续任教外,其他的教师如果走上社会,将给社会的就业造成压力。另外涉及到编制、待遇、地位等问题,也会引发社会动荡。
第四,从家长角度来说,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承担得了每年动辄10万左右高额的学费(含其它各种费用平均后得出的价格),但是为了孩子考虑,家长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将孩子送进民办,如此一来,就会加剧社会矛盾,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鉴于以上内容,所以,教育部必须保证公办和民办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以保证相对公平,所以这也是昨天文章中:“吕玉刚说:“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等法律地位意味着有同等的招生权,而义务教育法规定,它有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这样一个政策规定,所以这一次从保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平发展,大家互不享受招生特权的原则出发,做出政策性明确规定。”
关于民办计划内招生怎么招的问题,想来很多家长都已经了解,“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比如:今年给某民办校招生指标是100人,如果有超过100人学生家长来报名,哪怕是101人来报名,那么今年这所学校的招生将全部通过电脑摇号来进行。如果不满100人来报名,那么就照单全收。
(来源:中国艺术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