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对“识文断字”基本功提出新的要求。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前应完成一半以上。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主要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教师目标
◎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学生目标
◎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
◎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和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怎么做?
(一)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明晰,措施到位。
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常抓不懈,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